《<考古与中原文化>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研究》课程纲要考古与中原文化>
《<考古与中原文化>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研究》课程纲要
郑州九中
◆课程类型:校本课程
◆课程名称:《<考古与中原文化>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研究》
◆授课时间:20课时
◆授课对象:高一年级宏志创新本4个班学生、高二历史学习小组——格古社
◆课程目标:
1.通过阅读教材,了解考古与文物鉴赏的基本知识和发展动态,提升学生对古代文明的认知程度。
2.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走进博物院(博物馆),借助考古发现的实物资料,帮助学生加深对历史知识的理解。
3.通过阅读中原文化读本,让学生了解河南文化遗产的相关知识,增强对河南文化的认同感。积极宣传河南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原优秀文化,让河南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4.通过课程实施,丰富历史知识,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价值观。
◆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
【课时1-2】与学生分享《课程纲要》
第一单元 关于考古学
第一节 什么是考古学
- 考古学的分支
- 考古学研究的年代范围
【课时3-4】
第二单元 探索人类的起源
第一节 地质年代---地球的生命轨迹
第二节 海猿说---人类起源新解
第三节 中国直立人的代表---北京猿人
【课时5-6】
第三单元 漫话青铜器(一)
第一节 什么是青铜器
第二节 青铜器的发展历程
第三节 青铜器的铸造工艺
【课时7】
第四单元 漫话青铜器(二)
青铜器的分类与用途
【课时8】
第五单元 漫话青铜器(三)
- 青铜器的主要纹饰
第二节 中国青铜名器
【课时9-10】
第六单元 发现曹操墓
- 历史上的曹操及其夫人卞氏
第二节 文献记载的曹操高陵
第三节 西高穴大墓的发现
第四节 西高穴2号墓
- 解析西高穴2号墓
第六节 确认曹操高陵的九大证据
第七节 漫话曹操墓
【课时11】
第七单元 追寻中国历代帝陵(一)
第一节 中国历代帝陵概述
第二节 中国历代帝陵风水选址考证
第三节 中国帝陵的建制
【课时12】
第八单元 追寻中国历代帝陵(二)
第一节 中国历代帝陵的发展脉络
第二节 中国名陵
【课时13】
校本教材《中原文化读本》
专题一:史前文化---中华文化之根
【课时14】
专题二:政治文化----华夏政治文明的基石
【课时15】
专题三:思想文化----中华民族思想文化的核心
【课时16】
专题四:圣贤文化-------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
【课时17】
专题五:农耕文化-----农业发展的历史支撑
【课时18】
专题六:科技文化------光芒四射的文化瑰宝
【课时19】
专题七:汉字文化--------传承中华文明的载体
【课时20】
专题八:诗文文化--------中国文学的源头与高峰
【课时21】
专题九:武术文化--------中原文化的鲜明特色
◆课程实施
1.课程资源
(1)校本教材:对教材进行整合,并根据生情适当增减和调速。
(2)图片视频
(3)其它资源:网络;期刊;文献;博物馆等。
2.实施手段
(1)提纲导学,互学、合作、拓展。
(2)“班班通”系统的使用:利用“班班通”系统,互动教学。
3.学习方法
问题驱动教学: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习兴趣,持续探究热情。
独学对学群学相结合:能够自己解决的问题以独学的形式完成,不能个人解决的问题以对学群学的形式进行,既能独立自主的开展学习,也能与他人愉快合作,共享学习的乐趣。
师生合作探究:通过生生、师生平等交流、合作探究,阐释疑难问题,提高探究能力。
◆课程评价
一、学分认定的评价指标及成绩来源
1.评价指标(含课程修习过程及测试成绩)
A.课堂表现:包括课前准备、课堂学习状态(笔记/参与/答问/讨论/合作)课后巩固情况(学以致用)。
B.研究性学习:包括相关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活动探究开展情况等。
C.修习课时:以是否修满20课时为能否达标的标准。
2.评价标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授予学分2分)
A.课堂表现:课前准备10分;课堂学习状态30分;课后巩固情况10分,满分50分。
B.研究性学习:论文或调查报告20分,活动探究开展20分,满分40分
C.修习课时:满20课时,10分;满15课时,8分;满10课时,5分,满分10分
二、学分认定及结果处理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总分达到60分者为合格,授予学分2分。不合格者,须按学校规定补修或补考。
《考古与中原文化》校本课程的说明
主持人 黄颖慧
课程性质:校本课程
课程理念:学会与历史对话,提高历史素养和人文素养
课程概述:
从教学实际、学生学习兴趣和知识接受能力作为出发点,以现有的社会资源和师资力量作为依托,以历史课程教育为基础,中原考古新发现为支撑点,立足于历史事实,突出中原文化特色,把考古重大发现和成就与中原文化结合起来研究,开发《考古与中原文化》校本课程,让考古与文物鉴赏走进高中课堂,为学生了解中原文化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引导学生对中原文化进行新的思考。
课程目标与任务:
1、充分利用河南省丰富的文化资源,借助历史文物和史料,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提高对文化遗产的欣赏水平和理解能力。
我们依托河南博物院和郑州博物馆等丰富的社会资源,以中原考古发现和成果作为研究的出发点,让学生了解中原文化的源远流长,感受中原文化的博大精深,树立爱家乡、爱河南、爱祖国的思想,进而为繁荣和弘扬中原文化做贡献,增强中原文化的影响力和生命力。
2、《考古与中原文化》校本开发,给学生提供一个研究和学习历史的新视角和新窗口,让学生尝试读懂文物和历史,学会与历史对话,对中原文化进行新观察、新思考,处理好文化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促进学生最大程度的发展。
3、通过开设《考古与中原文化》校本课程,丰富学生的知识,开阔学生的视野,使学生在课程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化知识的掌握过程中形成能力,认识到学习的价值和意义,学会学习,学会思考,充分适应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满足学生发展的需要。
4、《考古与中原文化》校本课程的开发,能够突出课程的区域性和独特性,实现特色开发,形成基础教育课程的地方特色和学校特色。
5、有利于丰富校本课程的内容,扩展中学校本课程的设置领域,增强课程的实践性和创新性,促进校本课程的多元化发展。
6、通过课题研究,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开发课程资源的能力。
校本课程是学校自主决定的课程,它的开发主体是教师。教师既是教学的实践者同时又是课程的开发者和研究者,教师参与课程开发不仅是编制出一系列的课程文本,更重要的是参与课程开发过程本身。在此过程中教师的课程知识得到积累,课程开发能力得到提高,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课程的基本内容:
1.考古与文物鉴赏八个单元
2.中原文化读本九个专题
课程的教学层次
在课程中,对教学内容分成了解、理解、分析三个层次要求,考古与文物鉴赏八个单元,以班级教学为主,中原文化读本九个专题,以学生自学为主,不作考试要求。
教学过程建议
(一)教学形式建议
1.本课程的教学以学生学习文字教材的基本内容为主,系统全面地了解考古学的基本知识,熟悉中原文化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2.借助社会资源,参观河南博物院以及专题展览,聆听专家讲座,参与博物院动手体验活动。
(二)教学媒体与资源
1.教学中使用的媒体手段:多媒体
2.文字教材:《考古与文物鉴赏》,《中原文化读本》
3.博物院资源的利用
(三)教学环节
1.学时分配
本课程的总教学时数为18学时,具体分配如下表所列:
章节 |
章节内容 |
课堂教学时数 |
实训教学时数 |
小计 |
备注 |
一 |
什么是考古学 |
1 |
1 |
1 |
|
二 |
探索人类的起源 |
1 |
1 |
1 |
|
三 |
漫话青铜器(一) |
1 |
1 |
1 |
|
四 |
漫话青铜器(二) |
1 |
1 |
1 |
|
五 |
漫话青铜器(三) |
1 |
1 |
1 |
|
六 |
发现曹操墓 |
2 |
2 |
2 |
|
七 |
追寻中国历代帝陵(一) |
2 |
2 |
2 |
|
八 |
追寻中国历代帝陵(二) |
2 |
2 |
2 |
|
|
社会实践活动 |
6 |
10 |
20 |
假日 |
2.《中原文化读本》利用学生社团活动时间实施,两周1小时,共计活动9小时
专题一:史前文化---中华文化之根
专题二:政治文化----华夏政治文明的基石
专题三:思想文化----中华民族思想文化的核心
专题四:圣贤文化-------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
专题五:农耕文化-----农业发展的历史支撑
专题六:科技文化------光芒四射的文化瑰宝
专题七:汉字文化--------传承中华文明的载体
专题八:诗文文化--------中国文学的源头与高峰
专题九:武术文化--------中原文化的鲜明特色
3.教学研讨
为保证课程效果,保证教学质量,应采用多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在教研活动中应以研讨的形式进行,不仅解决课程中的问题,还要针对学生在学习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为今后教学提供经验。
4.作业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应完成一次参观考察报告(字数2000左右)。
(四)课程评价
1.评价指标(含课程修习过程及测试成绩)
A.课堂表现:包括课前准备、课堂学习状态(笔记/参与/答问/讨论/合作)课后巩固情况(学以致用)。
B.研究性学习:包括相关实践论文、调查报告、活动探究开展情况等。
C.修习课时:以是否修满20课时为能否达标的标准。
2.评价标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授予学分2分)
A.课堂表现:课前准备10分;课堂学习状态30分;课后巩固情况10分,满分50分。
B.研究性学习:论文或调查报告20分,活动探究开展20分,满分40分
C.修习课时:满20课时,10分;满15课时,8分;满10课时,5分,满分10分
3.学分认定及结果处理
以上各项得分相加,总分达到60分者为合格,授予学分2分。不合格者,须按学校规定补修或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