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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2日 点击数: 次 字号:

郑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文件


郑招办〔2015〕号

                       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办,各高 ( 完 ) 中,各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招办〔2015〕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考生填报志愿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时间

网上填报志愿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5日8时—28日18时,考生可填报提前批录取的本专科(含军事、公安、司法院校提前录取专业及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艺术与体育类本专科和专升本志愿。6月29日县(市、区)招办通过专网联网打印考生志愿表,6月30日—7月2日考生书面签字确认(专升本只打志愿表,考生不需要签字),7月3日上午11:00前县(市、区)招办将未签字确认的考生名单上报市招办,市招办汇总后于7月3日18时前联网上报省招办。

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日8时—7月6日18时,考生可填报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和对口招生志愿,7月7日县(市、区)招办通过专网联网打印考生志愿表,7月8日—7月9日考生书面签字确认(对口只打志愿表,考生不需要签字),7月10日上午11:00前县(市、区)招办将未签字确认的考生名单和考生签订的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本科一批)上报市招办,市招办汇总后于7月10日18时前联网上报省招办。

第三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8日8时—7月12日18时,考生可填报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志愿,7月13日县(市、区)招办通过专网联网打印考生志愿表,7月14日—7月15日考生书面签字确认,7月16日上午11:00前县(市、区)招办将未签字确认的考生名单上报市招办,市招办汇总后于7月16日18时前联网上报省招办。

各县(市、区)招办在汇总未签字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对,防止出现漏报和错报现象,对于未签字确认的考生,各校要写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以示负责。

二、志愿填报要求

1.今年考生志愿填报分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执行本科一批分数线)、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7个批次。

民族预科班志愿在相关批次单独填报,经照顾资格审定合格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填报相应批次的1所招收民族预科班的高校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计划中有些高校分专业方向公布计划,考生可以选报一个招收预科班的高校,每个高校可填报1-5个预科班专业方向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在本科一批、二批的必须填报在相应批次所规定的位置。其他批次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填报在相应批次的第一院校志愿栏中。

考生录取为定向生后、入学报到前应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填报定向西藏志愿的考生在志愿签字确认时应同时递交定向西藏就业保证书。

已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含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填报1个相应高校志愿,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提前批自主招生的院校和专业,志愿直接填报在提前批第一志愿栏;本科一批单设自主招生志愿栏供考生填报。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其取得资格的高校无论在哪一批次录取,选报该志愿必须填在自主招生栏内。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不涉及我市考生。

填报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志愿的考生必须是符合我省规定的相应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核认定的考生。

2.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6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为了解决同一高校专业间因学费差别较大导致生源不均衡的问题,部分高校按学费标准将专业分两类:一类为普通学费专业,另一类为较高学费专业。考生可根据自己成绩和家庭经济状况选报高校相应类别的专业志愿,同一高校志愿栏中只能从不同专业类中选择其中一类,不能跨专业类选择,同意专业调剂的只在所报同一学费专业类内调剂;考生愿报同一高校不同类专业的,应在另外的高校志愿栏中选报该校另一类专业。

少数高校护理学类、医学类、农林类、民族院校限定考生民族的专业单列,考生选报这些专业与选报同一高校的其他类专业时应按不同的高校志愿分别填报。

3.提前批(除艺术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三批、高职高专批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可以填报1—5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

考生在填报提前批志愿时,只能从体育、艺术、军事(含国防生)、公安院校、司法院校提前录取专业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普通高校中选报其中一类,不得兼报。

4.艺术类考生志愿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其中本科批次分A、B两段,每段可按顺序填报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专科批次可按顺序填2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填报1个专业和是否同意调剂(专业)。艺术类各批、段分别划定专业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未达到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

5.参加全省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并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志愿。

报考体育高校非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不进行体育专业术科考试,但必须具备一定的体育运动基础,招生院校可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的内容、方法及时间由招生院校自定,但须在录取前完成。

6.凡南航招飞及中国民航大学招收“飞行技术”专业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在提前录取的其他院校栏中,南航招飞学员第一志愿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二志愿填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学员第一志愿填中国民航大学。专业名称:飞行技术。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以《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代码为准。

三、网上志愿填报的确认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允许修改两次志愿。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网上填报志愿后,考生还需在规定的时间到县(市、区)招办履行书面签字确认手续,志愿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录取时不得擅自放弃;未经考生书面签字确认的信息,将不作为投档依据。对口生志愿、专升本志愿和所有批次的征集志愿网上保存后不再签字确认,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作为投档依据。

四、征集志愿时间安排

录取中对各批按当批投档规则投档之后生源不足的学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集志愿。此时未被投档且满足成绩等条件要求的考生可填报征集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应确认自己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已被录取、预录取及阅档状态的考生不可填报。征集志愿投档时,一律以当次征集的志愿为准,即使原来报有这些学校志愿,也应重新填报志愿。

征集志愿时间安排如下(根据录取过程的实际情况,具体时间可能会有调整):

提前批(包括专升本):7月13日8:00-18:00;

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包括对口生本科专业):7月21日8:00-18:00;

本科二批(包括体育类专科专业):7月30日8:00-18:00;

本科三批(包括对口生专科专业):8月6日8:00-18:00;

高职高专批:8月15日8:00-18:00。

艺术本科A段:7月15日8:00-18:00;

艺术本科B段:7月21日8:00-18:00;

艺术高职高专:7月30日8:00-18:00。

五、其他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所有志愿均实行知分网上填报,各县(市、区)招办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认真阅读有关招生章程,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高校和专业。志愿要由考生本人填报,家长、老师、同学及其他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要兼顾个人意愿和国家需要,还要根据高校收费、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实事求是地慎重选报。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生填报志愿应以《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院校名称和代码、专业名称和代码以及录取批次等为准。专业目录按考试科类分为文科、理科两册。文科考生只能从文科册中选报院校和专业,理科考生只能从理科册中选报院校和专业。否则,所报志愿无效。

各县(市、区)招办和学校要认真指导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为方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减少填报错误,节省填报时间,学校应根据各批次志愿设置和填报要求,印制各批次志愿草表,发给每个考生。志愿草表上应有院校名称与代码、专业名称与代码。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前,应先填志愿草表, 经修改确定后,再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将所报院校的院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填报到相应位置。

各县(市、区)招办和学校要提醒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让他人代为填报,更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以免本人信息被篡改。因考生个人原因泄露本人密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一五年六月十三日